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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电工程学院教学巡查制度
来源:机电工程学院 发布人:王晓晨 阅读:次 发布时间:2024/4/8 11:26:28 更新时间:2024/4/8 11:28:30
  为树立良好教风、学风,提升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,实现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育人目标,加强科学、规范、全面的教学质量监控,现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机电工程学院教学巡查制度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  健全我院教学质量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,充分发挥教学巡查在稳定教学秩序、规范教学活动、培养教学队伍、提高教学质量、促进教学改革、提高教学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。

二、教学巡查小组

组  长:琚爱云
副组长:罗利远 左振永
成  员:学院督导员、教研室主任、教学秘书、各专业辅导员

三、教学巡查内容

  为提升教师课堂教学质量、学生学风、教学管理水平以及学院安全管理水平,教学巡查主要内容及要求:
(一)课前准备
1.各任课教师教学资料按要求规范整理,课程代码相同教学标准、教学计划、实训项目必须要保持一致,实训耗材规格和数量要统一;任课教师提前实地了解上课所需实训设备型号、功能及使用方法;
2.每学期开课前,各任课教师所有教学资料要送交教研室审核;
3.新聘校内外兼职教师领取教学任务前,需提交与之相关的20分钟试讲视频;
4.校内外兼职教师按学校要求提交相关个人资料;
5.对于不能积极配合以上工作的兼职教师不再安排教学任务,专职教师院内通报并扣当月绩效。
(二)课堂教学
1.课前备课要充分,课堂授课内容要充实,每节课要严格按照既定教学计划完成45分钟授课内容;课堂不讲与本课程教学无关的内容;
2.授课教师教学资料携带齐全提前5分钟进教室,做好课堂准备工作;
3.上课班级学生携带课程所需教材等学习用具提前10分进入教室提前打开教室多媒体,班委做好手机统一管理工作;
4.上课期间,无特殊情况师生不得随意进出课堂;
5.如果任课教师因特殊情况不能授课的,原则上提前24小时办理请假、调课手续;
6.实训课结束后要安排学生检查设备、整理工具、清理实训废料及环境卫生,并接受实训员检查;
7.实训员对实训室内设备运行状况、卫生情况和安全管理负主要责任。
(三)安全工作
1.上课结束后任课教师提醒学生关水、断电;
2.非教学安排使用教室的班级或教师,教室内资产和设施安全遵循“谁使用谁负责”的原则,活动结束后要做好断水断电工作;
3.办公室原则上不使用学校配置以外的用电设备,不私拉乱扯电源,日常工作期间所有电气设备应遵循“谁使用谁负责”的原则,最后一位离开办公室人员应检查所有设备断电情况并及时落锁;
4.所有人员不得将电车存放在教室、实训室或办公室,严禁在教室、实训室或办公室充电。
(四)责任主体


(五)其他
1.各类技能竞赛遵循“有规划、讲分工、重实效”的原则,学生在教室、实训室、校外等场所集中培训期间,指导教师应全程陪同,提升培训质量保证学生安全;培训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安排学生检查设备、打扫卫生、断水断电;
2.禁止任何人在无报备情况下,组织学生开展集体活动;
3.本巡查制度不与学校、学院其他专项制度或规定冲突,如遇表述不一致以较为详细的制度为准。

四、巡查结果及处理办法

1.巡查小组组长每月巡查一次,副组长每月巡查两次,成员每月巡查不低三次;教学秘书每月根据教学进度制定一次集中巡查安排,其他巡查安排根据成员时间自行安排;
2.巡查小组成员及时将巡查结果报送教学秘书,教学秘书每周五下午4:00前将结果汇总并以教学巡查简报的形式向全体教职工公示;
3.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老师可以向学院教学秘书反馈,由教学秘书核实情况,并将核查结果及时向提出异议的老师反馈;
4.专职教师每月累计通报批评2次,当月绩效以“基本合格”计;一学期累计通报批评5次及以上,取消当学期“评优评先”资格;一学年累计通报批评8次及以上,当周开始教学任务减半直至学期结束,学院及教研室在学期结束前对其综合考评,成绩合格自下学期开始恢复基本教学工作量,成绩不合格仍执行教学任务减半,直至合同到期不再续聘;
5.校内兼职教师每月累计通过批评2次当月扣1课时,依此类推直至当月课时扣完;受聘学期累计通报批评3次及以上,下学期不再续聘;受聘学期累计通报批评5次及以上,当周暂停在我院的所有教学安排;
6.校外兼职教师每月累计通过批评2次当月扣1课时,依此类推直至当月课时扣完;受聘学期累计通报批评3次及以上,下学期不再续聘;受聘学期累计通报批评5次及以上,当周暂停在我院的所有教学安排,并向学校教务处和人事处反馈存档;
7.辅导员(实训员)每月累计通报批评2次当月绩效扣5分;一学期累计通报批评5次及以上,取消当学期“评优评先”资格;一学年累计通报批评8次及以上,合同到期后不再续聘。
本制度自发布日起执行。


附件:《机电工程学院教学巡查记录表》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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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3月26日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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