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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理工职业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关于开展禁烟活动的通知
来源:机电工程学院 发布人:王晓晨 阅读:次 发布时间:2024/10/9 20:26:52 更新时间:2024/10/9 20:27:19

为了进一步推进文明校园、和谐校园建设,营造浓郁氛围,为我院学生创造一个良好、温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,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,经研究,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全面开展禁烟活动。具体要求特通知如下:

一、成立禁烟领导工作组

组  长:罗利远

副组长:张林强

成  员:王晓晨、石佳丽、耿婉君、任新萍、傅东博、张得强

路建斌、张  雨、王乐淼、郭  璐、张洸豪、白  雪

杨镒萌、高雯婕、范亚楠、刘  盈、张利晨、闫冰冰

阮语硕、张艺凯、郭佳硕、郑文豪、李贵阳、许舒宁

薛铭锐

二、禁烟范围

校园所有公共区域,重点排查5#教学楼、6#教学楼、9#教学楼、机电工程学院所有学生宿舍(楼)。

三、禁烟对象

机电工程学院全体在校学生

四、控烟措施

本次控烟将采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,由禁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,辅导员带队,学生会具体参与执行,对吸烟高发区域进行不定期检查。在检查过程中,要避免矛盾,认真记录学生班级、姓名等信息。对不积极配合检查的学生,采用拍照、录像、曝光等方式记录,发至辅导员工作群,由辅导员落实清楚后报至学院禁烟领导工作组。

五、处罚措施

1、发现学生吸烟一次者,写出1000字检查,并由辅导员进行批评教育,在班级做出公开检讨;

2、发现学生吸烟两次者,写出3000字检查,并全学院通报批评;

3、吸烟三次以上者,写出5000字检查,并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;

4、发现有同一班级三人(含三人)以上在校园内吸烟的,本班级不得参评先进班集体。

5、凡被发现有一次以上(含一次)吸烟者,不得参与评优评先,不得享受奖助学金评定。

6、对在检查中拒不配合者,视情况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。

本办法自2024年10月8日起正式实施,望各位老师高度重视,认真贯彻,大力宣传,严格落实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机电工程学院团委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4年10月8日

 
下一条 :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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