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规范我院临时使用实验实训室,特制定制度如下:
一、本单位实验实训室直接使用,非本单位直接管理的实验实训室,必须事先向机电工程学院提前三天申请,办理使用手续,未提前做出申请的影响使用的后果自负。
二、临时使用实验实训室者必须填写《机电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临时使用申请表》。
三、非教务处课表安排,均视为临时使用,其中包括调课、培训、考证、比赛等。
四、填写表格时每项必填,特别是使用需求环境需详细填写。
五、使用期间必须严格遵守《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》、《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学生守则》、《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卫生管理制度》和《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、丢失赔偿制度》。
六、凡不按以上制度执行者,将给予通报批评或取消下次申请资格。
七、如实验实训室未安装申请中所需要的软件,需申请人提供,并配合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安装调试。
八、本规定由机电工程学院负责解释,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同时以前的规定作废。
郑州理工职业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
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五日